(来源:丹阳日报)
烟花爆竹属于高危易燃易爆物品
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
极易引发爆炸、火灾事故
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筑牢安全防线
镇江市面向全域开展
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工作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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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对镇江市全域内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在镇江市范围内违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行为的组织或个人,具体是指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活动、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烟花爆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在商铺或农居房等场所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2.举报时须提供违法行为的具体地点、时间、相关人员及设备等详细线索,以便于核查取证。
3.实名举报内容经核查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二、举报方式
市级可通过拨打110,12345,12350进行举报。县区可通过拨打110或属地应急管理局电话举报。
丹阳市 86889812
句容市 87301110
扬中市 88350110
丹徒区 88982110
京口区 80852090
润州区 80901190
镇江经开区 83373110
镇江高新区 85609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