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松瑶)近日,应急管理部发布公告,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组织修订的强制性行业标准《矿山救援队标准化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我国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煤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并且近些年矿山事故不断呈现新的特点,对矿山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据了解,此次修订按照“依法依规、符合实际、便于操作”的原则,修订程序规范、推进有序;新标准将原《矿山救护队标准化考核规范》更名为《矿山救援队标准化建设规范》,把推荐性标准调整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由侧重考核转向全过程建设,征求意见稿符合矿山救援队伍建设实际,可操作性比较强。
《规范》提出了矿山救援队伍标准化建设的明确要求和原则把握,以及有关队伍建设的技术操作、装备配备、训练要求等具体内容。该标准突出实战导向,增加轻便液压支架支护、安装水泵和接水管等技术操作科目,更新现场急救操作内容;优化等级评定规则,完善扣分细则,新增激励加分项,调整中队抽查比例要求。
《规范》还对一系列专业术语表述做统一调整,如将“矿山救护”改为“矿山救援”,“劳动保障”改为“职业保障”等,并修订了部分术语定义。在人员配置和装备配备方面,该标准对大队、中队、小队指挥员与队员3个层级人员超龄占比要求进行细化,并优化了基础设施配置等相关指标。
据介绍,起草过程中,标准起草工作组赴多支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实地调研,组织多轮线上线下专家研讨,并充分吸纳有关意见。该标准实施后,将进一步夯实矿山救援队伍建设基础,提升矿山事故处置能力,服务矿山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