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信托行业深度转型的关键窗口期,绿色信托发展按下了“加速键”。近日,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研讨会上,《践行ESG理念,赋能绿色信托高质量发展》行业专题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对外发布。
报告显示,自2019年《绿色信托指引》发布以来,2019年至2024年,我国绿色信托存续规模连续六年保持在3000亿元以上。绿色信托也实现了从更多发挥融资支持功能向股权投资、供应链金融等多元业务模式的转变。而为了规避“洗绿”“漂绿”等违规行为,ESG(环境、社会和治理)理念逐步融入信托业务实践。
绿色信托规模连续六年超3000亿元
从市场规模来看,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市场之一。截至2025年底,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44.77万亿元,同比增长20.2%。2016年至2024年期间,我国绿色债券发行规模从2000亿元出头增长到6800亿元,年均增长率16.5%。
绿色信托则是绿色金融市场中独具制度优势的受托工具。所谓绿色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促进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等经济、社会活动,通过绿色资产服务信托、绿色资产管理信托、绿色公益慈善信托等提供的信托产品及受托服务。
回顾绿色信托发展,2015年以前,绿色信托以早期创新探索为主,市场体量较小,参与机构有限,以部分信托公司的试点性项目为主。2015年开始,绿色信托规模首次突破千亿大关,绿色信托从小范围探索进入行业主流视野,更多信托公司开始探索并布局绿色信托业务。
时至2019年,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绿色信托指引》,这也是信托行业首份绿色信托主题的自律公约。报告数据显示,同年末,绿色信托市场规模增至3354.6亿元,同比增幅接近150%。2019年至2024年,我国绿色信托存续规模连续六年保持在3000亿元以上。
此外,结合当前信托行业的业务实践看,绿色信托已经形成覆盖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多元产品矩阵。在资产管理信托领域,信托机构综合运用绿色贷款、股权投资、绿色债券、产业基金、供应链金融等工具,为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建设、运营全周期提供投融资支持;在资产服务信托方面,绿色ABS、碳资产受托管理等创新业务涌现;公益慈善信托则多集中在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
会上,中国信托业协会党委委员、副会长王亚斌指出,信托业历经多年转型攻坚,正加速摆脱对传统融资业务的路径依赖。而信托制度天然具备“长期主义、风险隔离、灵活受托”的制度优势,一方面,信托灵活的架构设计,能够精准对接绿色低碳项目,普惠民生领域公益慈善事业,把社会价值、生态价值融入金融服务全过程。另一方面,信托全面的风控体系,可以将环境风险、社会风险全面纳入项目全流程管理,有效防范漂绿、洗绿风险。
坚决抵制形式化ESG
绿色信托业务的发展,深度嵌入在信托行业转型的路径中。信托业务“新三分类”要求下,信托行业正在逐步摆脱对以非标融资为主的传统业务依赖,并积极向标品、普惠、慈善等业务转型,这也与绿色信托业务方向相契合。
报告提到,绿色信托发展初期,业务以绿色信托贷款为主,重点支持清洁能源、生态环境治理、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等领域,为绿色项目和绿色产业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产品类型和业务模式相对简单。服务对象主要为绿色项目开发主体和绿色产业企业,绿色信托更多发挥融资支持功能。
《绿色信托指引》发布后,绿色信托业务发展向绿色股权投资、绿色资产证券化、绿色供应链金融、绿色公益慈善信托等多元业务模式转变,ESG理念逐步融入信托业务实践。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末,绿色信托贷款的存续规模为922.19亿元;绿色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存续规模为644.79亿元;以组合使用绿色金融工具的项目、创新绿色金融工具项目为主的其他业务存续规模为328.97亿元。
会上,五矿信托党委副书记耿一然指出,从行业转型的角度看,绿色信托为信托公司在“三分类”新规框架下探索差异化业务发展路径、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提供了重要方向,同时也有效推动信托公司进一步加强ESG风险识别与管理,提升风险管理的全面性和前瞻性。
绿色信托快速发展,也引发了市场对于绿色信托领域“洗绿”“漂绿”行为的担忧。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2025年7月,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新版《绿色信托指引》,同时发布《信托行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披露指南》,进一步厘清了绿色信托的概念、业务实施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推动绿色信托从单点探索迈向体系化、规模化发展。
业内普遍认为,信托机构想要做实绿色信托业务,必须搭建起完整的ESG体系,以此完善项目全流程风险管控,规避业务流于形式、出现“洗绿”“漂绿”风险。报告提到,ESG风险管理流程要求金融机构在投前、投中、投后对项目的资金用途、绿色目标及环境效益的实现、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约束、监督和管理。在信托结构中,资金用途、监督节点等都可在合同中加以设定,具备较强的项目定向支持能力。
当前,业内已有近30家信托公司制订了绿色金融相关业务制度与内部指引,近20家公司发布了独立的ESG报告。“信托机构不能仅仅将ESG当作成本项,当作一个负担,而是要用战略眼光去看待ESG,首先要从理念上转变,才能更好地实现下一步转化。”北京ESG研究院研究与成果转化部主任朱艾敏表示。
王亚斌强调,各信托机构要恪守受托人职责,摒弃短期逐利思维,将ESG理念与信托本源业务紧密结合,依托信托制度优势,开发适配不同场景的ESG特色产品,切实服务国家战略,惠及民生发展。同时,强化标准引领,坚守合规经营底线。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与行业协会指引,规范绿色项目认定与信息披露,完善环境社会风险防控机制,坚决抵制形式化ESG,严防虚假绿色业务,筑牢合规经营底线。
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张伟提醒信托机构,在ESG目标和经济效益发生冲突时,应当在信托合同中对相关权责做好细化约定,同时严格审查底层资产,避免出现“漂绿”行为。
北京商报记者 廖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