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警方接市民举报称有两辆小客车在嘉闵高架超速行驶。经调查,8月24日21时许,刘某某(男,31岁)、陈某某(男,30岁)为追求刺激,各自驾驶车辆在嘉闵高架南向北主线部分路段超速行驶,并伴有竞速、穿插等危险行为。目前,上述两人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警民直通车-闵行上海警方通报“两辆小客车在高架超速行驶”:两人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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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警方通报“两辆小客车在高架超速行驶”:两人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