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07 公司简称:济高发展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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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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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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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高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6-027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阶段:立案;和解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被执行人
● 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为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高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济高生物”)已向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陇科学”)等提起诉讼,并申请保全,冻结西陇科学银行账户资金3,250万元。鉴于最终判决结果等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利润的最终影响需以法院最终生效判决结果为准。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件,公司已与相关债权人达成和解,正履行相关和解协议。
一、诉讼情况
(一)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情况
2021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济高生物出资22,865万元、济南高新财金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济高财金”)出资13,920万元、济南高新盛和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高新盛和”)出资13,615万元,收购西陇科学持有的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艾克韦生物”或“标的公司”)合计60%股权,根据相关协议约定,西陇科学对艾克韦生物2022-2024年业绩进行承诺,如未完成,西陇科学一次性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2023年,西陇科学将持有的艾克韦生物5%、4%股权分别转让给济南新丽景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济南新丽景”)、张国宁,同时西陇科学、济南新丽景、张国宁将持有的艾克韦生物4.7801%、5%、4%股权质押,为西陇科学因业绩承诺而负有的所有债务提供质押担保。经审计,2022-2024年,艾克韦生物累计实现经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13.80万元,完成整体业绩承诺的49.55%。截至2025年4月30日,西陇科学需分别向济高生物、济高财金、高新盛和补偿5,218.77万元、3,177.14万元、3,107.54万元,合计11,503.44万元,扣除股权转让尾款后,西陇科学应支付的补偿金额分别为2,932.27万元、1,785.14万元、1,746.04万元,合计6,463.44万元,同时自2025年5月31日起按日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3日、2023年12月29日、2025年4月30日、2026年4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5月以来,公司多次通过发函等方式积极督促西陇科学等尽快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并探讨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抵偿补偿款等方案。目前,鉴于西陇科学等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为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全资子公司济高生物向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西陇科学、济南新丽景、张国宁提起诉讼,要求西陇科学向济高生物支付业绩补偿款2,932.27万元及违约金等相关费用,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对西陇科学持有的艾克韦生物4.7801%股权、济南新丽景持有的艾克韦生物13.1225%股权、张国宁持有的艾克韦生物20.2125%股权折价、变卖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等。目前,法院已受理。
法院已根据济高生物申请冻结西陇科学银行账户资金3,25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纠纷事项涉及的济高财金、高新盛和也已对西陇科学等提起诉讼。公司将积极推进诉讼相关工作,不排除在诉讼过程中通过和解等方式化解纠纷,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件进展情况
陈守昌因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向法院诉讼,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公司支付陈守昌工程款572万元及利息、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31日、2025年9月30日、2026年4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判决生效后,陈守昌向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近期,公司与陈守昌达成和解,正履行和解协议,公司采用现金分期支付和资产抵顶方式履行和解后的赔付义务,将于2026年9月30日前履行完毕。
二、对公司的影响
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最终判决结果等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利润的最终影响需以法院最终生效判决结果为准;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件,公司已与相关债权人达成和解,正履行相关和解协议。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积极推进诉讼相关工作,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