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商业地产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商业地产包括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写字楼等,要求贷款人以项目为对象实施全流程管理,实行主办银行制和资金封闭管理,强化集中度风险管理和风险预警体系。
办法将贷款分为开发、购买和运营三个阶段,针对各阶段融资特点细化贷款用途、期限、准入等要求,适配商业地产市场信贷需求。
此次印发是金融监管总局改革完善房地产融资制度的一部分,与《商品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信托公司开展房地产领域信托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共同构成房地产全周期金融支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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