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陈柱俊因违反海事航行相关管理规定被梧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明确为当事人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2026版航行通告、航行警告相关规定,海事部门依据对应法律法规对其作出了相应经济处罚。
本次行政处罚的落地,将督促相关水上活动参与主体严格留意并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各类航行通告与警告要求,避免因违规行为影响内河通航秩序与自身权益。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陈柱俊 |
| 违法案由 | 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92010036-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508*******2313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8 |
| 作出处罚机关 | 梧州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涉及的全部核心信息清晰可查:被处罚人为陈柱俊,违法案由为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92010036-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08*******2313,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28日,实施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梧州海事局。该公示信息进一步明确了内河通航活动中相关主体的合规边界,为水上交通参与人遵守航行规则提供了清晰的警示参考。
事件点评
本次梧州海事局对个人陈柱俊作出的2400元行政处罚,是针对其违反内河航行通告相关规定的合规警示案例。该处罚严格依照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对应法规作出,明确了内河航行活动中需严格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规则,对航运相关从业者强化合规意识、规避同类航行违规风险具备明确的参照警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