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刘仁剑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武汉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为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该处罚决定已正式生效,相关违法主体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罚款缴纳,否则将承担相应的逾期处置后果。
该处罚是海事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内河通航秩序管控要求的具体执法举措,将对辖区内所有水上航行主体形成合规警示,引导各类航行参与者严格遵守内河航行相关规则,保障内河通航环境的安全有序。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被处罚人) | 刘仁剑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08*******1310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082060099-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8 |
| 作出处罚机关 | 武汉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刘仁剑,其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082060099-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3408*******1310。本次处罚的作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8日,执法主体为武汉海事局,整个执法流程符合海事行政处罚的相关规范要求,既保障了内河通航管理规则的严肃性,也充分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天眼查数据显示,刘仁剑成立日期2000年5月29日,法定代表人刘仁剑,所属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中山三路55号新蒂濠电子通讯城30档。
事件点评
本次武汉海事局对个人刘仁剑的航行违规处罚,属于针对自然人的单次海事行政执法行为,不涉及任何企业主体的经营资质、核心业务或财务层面变动,对各类市场主体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联影响,仅为内河航行合规监管的常规落地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