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6-075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3号楼3楼T3培训中心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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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孙成思先生现场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及通讯方式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黄炎烽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结合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其草案、〈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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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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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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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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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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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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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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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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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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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议案名称: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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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议案名称: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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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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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审议议案2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冯贤杰、高世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6-076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含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8.2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所回购的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通知规定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2、申报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众冠红花岭工业园区2区4栋3楼
3、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755-27615701
5、电子邮箱:ir@biwin.com.cn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