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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货百余元孕妇装引来商家跨省“维权”

买家:双方已和解,但陌生骚扰信息未停

郑女士称,此为商家带来的吊牌。郑女士供图

  近日,广安市民郑女士向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反映,自己因一件115元的孕妇装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被山东商家驱车千余公里找上门“维权”,并在短视频平台连续发布多条视频,公开她门店具体位置。此后,郑女士的工作手机接到大量辱骂电话,线上店铺也涌入大量恶意差评。

  对于能否退货的问题,双方争议点集中在吊牌是否损坏上:买家说吊牌完好,商家则称拆牌拒退。8月22日,双方在当地派出所的调解下达成和解。

  买家是否恶意退货?卖家又为何跨省维权?面对部分网友失控的骚扰行为又该如何处置?25日,记者前往广安实地进行了走访,并对话了律师。

分歧

是否拆吊牌双方各执一词

  郑女士和丈夫在广安经营一家婚纱影楼,为满足顾客拍摄需求,她在购物平台上花115元购买了一件孕妇装。

  “按照约定,如果顾客试穿效果满意,会留下衣服向我支付代购费;如不合适,直接退货。”郑女士说,8月12日,顾客试穿后觉得效果不佳,不打算留存。

  平台售后记录显示:8月14日,郑女士发起“七天无理由退货”申请,退货理由勾选“不喜欢”。当天系统提示“因您信誉良好,已同意退货”。8月15日,快递上门取走包裹。

  8月19日,山东商家收到退回的货品后留言:“衣服没有任何描述不符的情况,反而是退回来的衣服拆了吊牌穿过了又退回来的,吊牌扣用热熔胶粘上的,挂的位置也不是我们发货的时候挂的位置。”对此,平台介入处理,要求商家举证。商家随后在平台进行举证,并提供了拆包视频佐证。

  记者看到,双方的聊天内容中,商家收货后提出:拆毁吊牌的衣服不支持退换货。郑女士则坚决否认,称寄出时吊牌完好,“我没拆哈,快递拿走的时候都是没拆的。”

  面对双方争议,当天下午平台通过了郑女士的退货退款申请。郑女士称,平台先行退款后,商家向平台申诉并拿回28元,“相当于平台给他补贴了28元”。

  同时,郑女士也向记者展示了她的购物记录:“我们影楼日常会网购大量拍摄服饰,记录都在,不存在批量买来试穿再恶意退货。”

发酵

商家发视频记录跨省“维权”

  8月19日晚,商家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讲述此次纠纷。20日,郑女士经朋友转发看到该视频,视频中提及了影楼的具体位置,之后郑女士便收到不少骚扰信息。

  察觉到个人与门店信息被公开后,郑女士向短视频平台反映,要求对方下架带有不实指向的短视频。8月21日上午,她向公安机关求助。

  记者从郑女士提供的录屏中看到,商家曾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多条相关视频,而在第一段视频中,商家称郑女士已报警,他将全程开直播到店门口,并将证据带至现场交由民警查看。

  另一段视频中,商家称将驱车从山东前往四川广安,并发布行程动态。

  8月22日,商家抵达广安。闻风而来的,还有不少外地自媒体。“他们直接架起手机要拍摄、直播。”郑女士说。

  最终,在当地警方处置下,双方前往派出所进行现场调解。

和解

买家补付87元,商家删除视频

  在派出所调解中,双方虽就吊牌损坏存在分歧,但最终仍达成了和解:由郑女士买下这件孕妇装,扣除平台已退的28元,她再向商家补付87元;商家也承诺会删除全部相关短视频,并发布澄清视频。

  8月22日晚,商家发布短视频称,“事情已完美解决了,我今天会离开广安,这个事情已经协商完了,没有任何问题了。”

  23日,商家在该视频评论区表示,“我们双方都没有红脸吵架,而是以解决问题为主,都在积极处理大家说的问题,现在我们都已经解决了。”“麻烦大家删除视频解除负面影响,不要议论了,非常感谢!”

  8月25日,记者从郑女士此前的购买页面点进商家商铺,发现已无法访问。记者搜索该商家视频账号,此前发布的与此次纠纷有关的短视频也已搜不到。

  随后,记者多次尝试联系该商家,但截至发稿前始终未得到回应。

烦恼

陌生来电和骚扰信息未停

  达成和解之后,商家离开了广安,但郑女士的烦心事并未结束。

  她家影楼的工作手机号,还在持续收到大量陌生来电和骚扰信息。记者在她手机记录上看到,部分信息带有辱骂、质问内容,有的不堪入目。“从8月20日到现在,每天都有,从白天响到半夜,拉黑一个换一个又来。”郑女士说。

  “还有网友来门口直播。”郑女士说,也有非消费者的账号留下恶意差评,自己正常的经营活动全被打乱,甚至有顾客和合作商家因此事中断了合作,“正常质疑能够接受,但电话辱骂、线下直播这些是否越界呢?”郑女士表示,她正计划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律师说法

退货有边界,维权不能越界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表示,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规定,“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在郑女士的遭遇中,若吊牌被热熔胶处理、损毁,商家有权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

  “但是,民事主体维权虽然可以通过网络陈述客观事实,却必须遵守真实性、必要性、完整性等原则。”林小明说,也就是说,陈述交易纠纷事实时不能捏造、不能歪曲,不得使用侮辱、贬损性语言,不能泄露对方个人隐私信息,更不能煽动网友上门骚扰、网络差评。如普通网友采取电话轰炸、门店门口直播的形式进行辱骂、围堵,干扰了商家正常经营则涉嫌侵权,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经营损失。若前述行为涉嫌寻衅滋事,则警方可依法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林小明律师建议,对于普通经营者来说,在遭遇网络暴力时应当合理合法地维护自身权益。一是及时全面固定证据,二是向网络平台提出处置要求,必要时可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刘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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