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长川科技(维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604,证券简称:长川科技)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实施周期内,采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介质先行垫付部分项目款项,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完成置换,保障项目推进效率的同时合规管控募集资金使用。
本次长川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获证监会注册批复,合计发行股份1116.36万股,发行价格280.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达31.27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92亿元,相关验资流程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并出具正式报告。根据公司此前披露的募集说明书,扣除发行费用后,募投资金将投向两大核心项目,因实际募集净额少于原计划拟投入募资总额,公司已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拟投入募资额作出相应调整,具体募投项目资金安排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原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
| 1 | 半导体设备研发项目 | 383,958.72 | 219,243.05 | 219,243.05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93,960.00 | 93,460.00 | 89,964.12 |
| 合计 | 477,918.72 | 312,703.05 | 309,207.17 |
对于本次推出“先垫付后置换”机制的原因,长川科技方面表示,该安排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操中的多项合规与效率需求:一是按照央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人员薪酬、社保公积金、税费等需通过公司基本户统一托收缴纳,无法直接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支付;二是采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结算可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三是募集资金专户功能存在限制,无法直接办理境外采购的外汇、信用证支付,也无法完成与海关绑定账户的进口税费缴纳;四是募投项目涉及大量小额零星开支,直接通过专户支付不利于日常资金管理,同时部分批量采购场景下需统一结算募投与非募投项目款项。根据方案安排,公司将在自有资金垫付后6个月内完成募集资金的等额置换,所有置换资金均视同募投项目合规使用资金。
在具体操作流程上,长川科技将通过三级审批机制管控垫付环节:先由业务部门发起付款申请,经公司资金审批流程逐级审核后由财务部以自有资金完成支付,后续财务部将建立专项明细台账,按月汇总垫付明细,在规定时限内履行募集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后完成资金划转,同时保荐机构将通过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置换全流程进行持续监督。
截至目前,该事项已先后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前置审议,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均认定该安排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完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相关规则要求。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也出具正式核查意见,确认相关事项履行了全部必要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对该安排表示无异议。
长川科技方面指出,本次垫付置换机制的落地,将有效解决募投项目实操中的支付障碍,大幅提升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半导体设备研发核心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对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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