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7日,北交所上市企业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920176,证券简称:维琪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已通过多轮内部审议流程,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置换规模约11.35亿元,相关事项符合监管要求,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推进,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了解,维琪科技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于2026年5月6日获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年6月18日拿到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27日正式登陆北交所。本次发行合计发行88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2.16元,募集资金总额约1.9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3103.1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约1.65亿元,该笔资金已于2026年7月15日全额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目前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也已联合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资金存放合规。
此前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整体安排如下: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原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 珠海市维琪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维琪健康产业园项目 | 44638.72万元 | 13994.50万元 | 13994.50万元 |
| 研发中心项目 | 5425.86万元 | 3000.00万元 | 2469.62万元 |
| 合计 | 5006.46万元 | 20000.00万元 | 16464.12万元 |
公告显示,早在募集资金正式到位前,公司就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从2025年6月16日募投项目相关方案正式披露之日起,截至2026年8月2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总金额约1.04亿元,本次拟全额使用募集资金完成该部分资金的置换,具体投向分布如下:
| 项目名称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
| 珠海市维琪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维琪健康产业园项目 | 13994.50万元 | 10396.08万元 | 10396.08万元 |
| 研发中心项目 | 2469.62万元 | 0万元 | 0万元 |
| 合计 | 16464.12万元 | 10396.08万元 | 10396.08万元 |
除了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之外,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还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了部分发行相关费用,本次也将同步完成置换。本次发行不含税的总发行费用合计3103.16万元,其中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953.51万元,该部分资金将全部由募集资金置换,具体明细如下:
| 序号 | 项目 |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 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
|---|---|---|---|---|
| 1 | 承销及保荐费用 | 1954.77万元 | 300.00万元 | 300.00万元 |
| 2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648.00万元 | 459.32万元 | 459.32万元 |
| 3 | 律师费用 | 466.31万元 | 180.11万元 | 180.11万元 |
| 4 | 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 | 34.08万元 | 14.08万元 | 14.08万元 |
| 合计 | - | 3103.16万元 | 953.51万元 | 953.51万元 |
本次置换事项已经履行了完整的审议流程: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先后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相关置换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该议案,由于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目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本次置换事项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也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认为本次事项履行了全部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北交所相关监管规则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本次置换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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