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7日15:00,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涵渠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44人,代表股份172,424,19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344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92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168,708,39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776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2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38人,代表股份3,715,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67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0人,代表股份15,774,7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2,058,9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8人,代表股份3,71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8%。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含视频网络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丛启路律师、张昊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股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 | 弃权比例 | 回避股数 | 回避比例 | 表决结果 |
|---|---|---|---|---|---|---|---|---|---|---|---|
| 1.00 | 《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71508290 | 99.47% | 802200 | 0.47% | 113700 | 0.07% | 0 | 0% | 通过 |
| 1.00 | 《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14858837 | 94.19% | 802200 | 5.09% | 113700 | 0.72% | 0 | 0% | 通过 |
本次股东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丛启路律师、张昊律师现场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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