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姚强龙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安庆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对应处置结果,是海事监管部门落实内河航行秩序管控要求的公开举措,相关处罚决定已完成法定流程并正式生效。
该处罚结果的公示将对涉事当事人的航行合规记录产生相应影响,也为其他内河航行参与者敲响了规范航行操作的警钟。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姚强龙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1201020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115*******9037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7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安庆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完整信息如下:被处罚人为姚强龙,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12010202-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涉事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115*******9037,本次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27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安庆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姚强龙成立日期2007年9月5日,法定代表人姚强龙,所属行业为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大理市大理镇农贸市场内。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安庆海事局公示的该起个人航行违规处罚,属于针对船员个体未按规定航路航行的常规行政执法案例,仅涉及当事船员姚强龙的个人合规责任,与任何企业主体无关联,不会对相关航运类公司的日常运营、资质信用及业务开展产生直接影响,仅为内河海事领域常态化合规警示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