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陈晶因所属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被江阴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该处罚决定已完成公示流程,相关违法事实认定清晰、适用法律准确,将督促相关船舶运营主体严格落实内河航行安全配员要求,规避航行安全隐患。
本次处罚针对内河船舶配员不足的典型违法情形作出,通过公开公示的方式进一步强化内河航运从业者的合规意识,保障辖区内河通航环境的安全有序。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陈晶 |
| 违法案由 | 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62020201-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115*******0415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7 |
| 作出处罚机关 | 江阴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陈晶,涉及的违法事由为其关联运营的船舶所配备船员数量未达到2026版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载明的定额要求,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62020201-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4115*******0415,处罚作出过程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8月27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江阴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陈晶成立日期2012年4月21日,法定代表人陈晶,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西安市大明宫遗址区桐树湾综合市场Z-9号。
综合点评
本次江阴海事局对涉事主体作出的千元罚款,事由为船舶配员未达2026版最低安全配员定额要求,属于内河航运领域的常规合规警示。该处罚金额较低,未对涉事主体经营造成实质冲击,但其明确指向配员合规红线,督促航运主体严格对照新规配齐船员,规避后续更严重的航行安全风险与大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