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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发展

朱虹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民族的记忆与情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传统音乐非遗的保存、记录与传播迎来了新的机遇,也为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立足新时代,应以数字技术为支撑,从夯实数据资源、创新体验场景、培育消费业态、健全治理体系等方面协同发力,持续激活传统音乐的文化生命力,为文化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夯实数据资源根基 构建共享平台

长期以来,大量老磁带、古谱、口述史料零散存放,难以实现共享。需要建立统一的数字资源体系,打造传统音乐“数字基因库”。

实施全方位数字化采集工程。组织专业团队深入原生传承社区开展系统性田野记录。运用高保真录音设备、8K全景摄像等,完整留存原生态演唱演奏、民俗仪式场景、乐器制作全流程;针对老旧开盘带、黑胶唱片、手抄工尺谱、绝版演出录像等,运用数字技术进行修复,保留方言唱腔、器乐原生音色等核心特质。同步采集传承人口述史、地域文化图谱、流派传承谱系,形成“音频+高清影像+数字化乐谱+文字口述+三维乐器模型”一体化素材包,并对曲目调式、流传地域、传承脉络等设置统一标签,实现曲目、乐器、流派、民俗场景智能关联检索。

搭建开放共享的数字平台。整合各类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接入统一平台,内设分类标签,覆盖曲种、乐器、地域、民俗场景等多元维度,配套智能检索系统,支持多形式快速查询,提升数据利用效率。2025年,沿黄九省(区)共同发布首个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区域协同地方标准《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数字化建设规范》,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建设的总体架构,规范了数据采集、存储、平台接口、数据服务与安全管理等关键技术要求,为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协同保护提供了统一依据。

打造多元体验场景 拓宽传播渠道

数字化传承不能止步于静态存档,要运用数字技术创设沉浸式、互动式的传播场景,让传统音乐贴近青年、走进大众。

做强短视频与直播传播矩阵。立足短视频平台的信息传播规律,策划轻量化特色内容,持续丰富线上传播供给。打造“一曲一故事”短视频系列,单条时长控制在3至5分钟,融合现场演奏、传承人深度访谈、民俗文化科普等内容,兼顾观赏性与知识性;开设民乐专题播客专栏,围绕古谱解读、传统乐器制作工艺、地方乐种发展脉络展开深度分享;发起传统音乐改编创作赛事,引导青年创作者融合国风、电子、流行曲风进行二次演绎,为传统音乐注入现代表达。同时,依托线上直播打通常态化展演渠道,组织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专场云端演出,保留实时互动、弹幕交流、线上点曲等功能,拉近受众与传统乐种之间的距离。

创设传统音乐跨界融合数字新场景。探索“传统音乐+游戏”“传统音乐+文旅”融合发展路径,实现文化资源跨界转化。联动游戏行业开展共创合作,将古琴、二胡、评弹、传统戏曲唱腔等元素融入游戏配乐与主题关卡。深耕“传统音乐+文旅”数字化融合赛道,设计线上线下联动的研学体验产品。如“游云南”App联手全民K歌、QQ音乐成功举办“唱游红河 梯田上的多声部”活动,结合红河县本土多元音乐文化,融入视、听、唱、跳、奏等,成功搭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与游客互动的特色平台,用传统音乐赋能旅游发展。

培育数字消费业态 激发市场活力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传承离不开产业支撑,要运用数字技术创设多元消费场景,拓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收入渠道,以市场活力支撑长效保护。

规范线上演艺付费运营模式。完善付费直播、专场云演出、线上课程收费机制,合理设置会员观看、单曲付费、线上传习课程收费标准,按固定比例将直播收益返还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乐社,保障传承人获得合理收益。

有序开发数字藏品。选取具有代表性的经典演奏、改编作品等,运用区块链技术制作兼具收藏价值与传播价值的限量数字藏品,精准触达目标受众。如《新民乐国风夜》以蚂蚁链为底层技术,选取涵盖民乐吟诵、评弹、广东音乐、越剧等多元门类的晚会未发表版本,制作四款限量音频数字藏品,每份生成唯一不可篡改的数字凭证,通过淘票票及支付宝小程序精准触达国风受众。

丰富数字文创与衍生创作供给。鼓励开发民乐数字专辑、虚拟乐器皮肤、传统音乐主题数字壁纸、线上互动乐谱等轻量化数字文创;联动线上音乐平台、短视频商城等搭建民乐文创专属展销专区,策划民乐数字文创设计征集大赛,挖掘青年设计力量打造差异化国风音乐数字产品,培育可持续、常态化的数字消费市场。

健全版权治理体系 守牢数据安全底线

为保障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数字时代的健康有序传承,必须同步推进版权保护与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建设,确保音乐非遗数字化在创新中不失本真、在传播中守住底线,实现可持续发展。

搭建区块链版权全流程存证系统。对原生采集音频、传承人原创作品、青年数字改编作品完成上链存证,生成不可篡改版权凭证,清晰区分公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生素材、传承人原创改编作品、商业衍生产品授权范围。建立分级素材商用授权通道,非商用科普、校园创作免费开放;商业文创、游戏、文旅开发依规支付版权费用,收益定向返还传承人用于技艺传承。联动短视频、音频平台建立盗版快速处置通道,依托数字水印实现全网侵权追踪,严厉打击未经授权剪辑、篡改、商业使用传统音乐数字资源的行为。

落实数据分级管理与常态化安全宣教。出台音乐非遗数字资源管理细则,明确数据采集、存储、调取、共享权限,划分公开素材、涉密史料、未公开手稿等不同数据的访问标准。面向文化馆工作人员、高校教师、传承人、平台运营者开展常态化数据安全、版权保护培训,营造全员参与安全治理的良好氛围。

规范数字衍生产品开发行业标准。出台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演艺、数字藏品、沉浸式体验项目行业指引,明确商业化开发不得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核,不能单纯追求视听特效而剥离民俗内涵。平衡技术工具理性与文化价值理性,坚持以传统音乐价值引领数字技术应用,打造高效智能又饱含人文温度的数字育人生态。

作者单位:蚌埠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本文系蚌埠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课程思政视域下高校音乐学专业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的路径探究”(编号:2024jyxm5)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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