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李杏根因涉及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的违规行为,被厦门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处置结果等核心内容,是海事监管部门落实船舶安全监督要求、公开行政执法信息的常规举措。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相关船舶运营主体严格落实船舶自查相关管理规定,及时补齐日常安全管理环节的疏漏,避免同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李杏根 |
| 违法案由 | 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 (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807204002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304*******3611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6 |
| 作出处罚机关 | 厦门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李杏根,涉及的违法事由为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8072040022-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304*******3611,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三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8月26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是厦门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李杏根成立日期1997年4月10日,法定代表人李杏根,所属行业为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金山区朱泾镇万安市场。
事件点评
本次厦门海事局针对涉事个人未依规开展船舶自查、留存自查记录作出2400元罚款的处罚,是海事监管领域的常规合规警示案例。该事件虽仅涉及个人主体,未关联航运企业经营资质,但也为相关航运从业者敲响合规警钟,督促各方严格落实《船舶安全监督规则》要求,补齐船舶日常安全管理的细节短板,规避同类违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