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网讯 为破解生态修复监管难题,推动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落地见效,8月14日,仙游县人民法院联合仙游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林业局开展专题活动,签订《仙游县生态修复监督人协作框架协议》,并为全市首批生态修复监督人颁发聘书。
活动现场,仙游县人民法院生态庭庭长吴梅芳围绕生态修复监督人机制进行解读,介绍机制创设背景、工作职责与队伍建设思路。随后,有关单位围绕生态修复监督人名录共建、专业技术支撑、修复过程监管、联合成效验收等事项深入磋商、达成共识,共同签订协议,并成立生态修复监督人协作小组,约定各方在履职过程中加强沟通、协调、联动,建立起“破坏—惩罚—修复—监督”的生态修复闭环。
经相关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层层资格审查,8名专业技术骨干受聘成为生态修复监督人。现场,为受聘人员颁发聘书,生态修复监督人代表作履职表态发言。
全体生态修复监督人还参观了县生态安全警示教育基地,通过典型案例与修复成效直观对比,夯实履职认知、积累工作经验。(全媒体记者黄少芊 通讯员 苏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