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日报)
转自: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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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防指发布通知
决定于2026年8月26日10时30分
将市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调整为
针对滨海新区、静海区、津南区的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解除其他区的市防汛三级应急响应
最新通知
市防办关于调整市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
市防指成员单位、各分部、各工作组,各区防指,水务集团:
8月26日9时56分,市气象台将暴雨黄色预警信号降级为蓝色预警信号,预计26日白天,我市静海区东南部、津南区东南部、滨海新区南部降雨仍将持续,降雨量25~40毫米。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办经组织联合会商研判,决定于2026年8月26日10时30分,将市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针对滨海新区、静海区、津南区的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解除其他区的市防汛三级应急响应。
当前我市仍处于汛期,降雨突发性、局地性、极端性特征明显,城市内涝、山洪、地质灾害风险依然偏高。请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加强值班值守,强化预警叫应,加强水利工程、排涝设施、山洪沟口、地质灾害隐患点、下沉地道、低洼易积水地区、危陋房屋等关键部位和涉汛养老院、山区景区、民宿农家院、野游路线、露营基地、“117项目”在施工地等重点场所的巡查盯守,保持预案、队伍、物资热备,果断自启动应急预案和采取“关停限避”应对措施。行洪河道沿线各区要加强河道堤防巡查排险和沿河周边人员管控,及时劝离垂钓、游泳以及其他禁止的水上活动人员,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并报告,确保我市防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