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8月25日讯 8月25日,记者从长沙市人社局了解到,结合热线工单数据以及各渠道业务咨询情况,梳理出了近期市民、企业集中咨询的三大社保热点问题,为广大用工单位和办事群众明确办理路径。
超龄员工与企业高管参保,厘清参保边界
有企业咨询,在职员工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尚未达到退休办理条件,单位是否可以继续为该员工缴纳社保,又该走哪些流程?
对此人社部门解释,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未满足退休条件的,可继续参保缴费。用人单位的社保专管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超龄员工的劳动合同和超龄参保申请到对应社保经办机构的线下窗口办理。
不少企业办事人员疑惑,法定代表人、监事是否必须在任职的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倘若已经在本单位参保,后续能否办理停保,转到别的单位参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长沙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法定代表人、监事参保并不强制绑定任职公司,核心判断依据是劳动关系。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如果在本公司用工,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应当为其办理参保。如果不在本公司用工,不存在劳动关系,则应当由实际用人单位办理参保。
企业经营范围变更可线下调整工伤费率
企业经营范围发生变更后,工伤保险费率如何同步调整,也是企业办事的高频疑问。不少企业完成市场监管部门经营范围变更之后,不清楚如何更新社保账户内的工伤保险费率。
人社部门提示,企业经营范围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变更后,如需修改社保账户内工伤保险费率,企业社保专管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最新的企业营业执照前往对应社保经办机构的线下窗口办理。
■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邹思洁 余克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