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8名关联方租赁位于成都市天府一街695号1901号的中环岛办公物业,本次关联租赁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为总面积1075平方米的办公场地,租赁期限为2026年9月1日至2028年8月31日,共计2年,租赁单价确定为85元/平方米/月,租期内租金标准保持不变,对应年租金为109.65万元,2年合计租金总金额为219.3万元。根据租赁条款约定,承租方需要在合同签订时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27.4125万元,该保证金在租赁协议期满且相关善后事宜处理完毕后由出租方不计息退还,若承租方提前退租则保证金不予退还;租金按年度进行结算,川润液压需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第一期租金,后续每年8月31日之前支付次年租金。
本次交易的8名关联方各持有该办公物业12.50%的产权,均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畴,其中罗丽华、钟利钢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罗永忠为公司董事长、罗全与罗永清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罗金玉、唐淑英、曾莉红分别为上述三名一致行动人的配偶,所有关联方均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且已书面授权委托曾莉红签署本次物业租赁协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参考该物业其他房屋租赁情况以及同地段、相近楼层的市场租赁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执行市场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办公房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也未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可能对本次关联交易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形。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公告披露日,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等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包含三类事项:向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发放薪酬、向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四川川润智能流体技术有限公司以现金增资累计4978.84万元、2026年度日常经营类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8740万元。除上述事项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其他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办公场地租赁事项,是公司为整合各业务营销服务资源、提升客户服务效率与满意度的正常营运安排,交易整体规模较小,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产权持有情况如下:
| 产权所有人 | 产权持有比例 | 关联关系 |
|---|---|---|
| 罗丽华 | 12.5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 |
| 钟利钢 | 12.5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罗永忠 | 12.5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现任公司董事长 |
| 罗金玉 | 12.50% | 罗永忠之妻 |
| 罗全 | 12.5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
| 唐淑英 | 12.50% | 罗全之妻 |
| 罗永清 | 12.5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
| 曾莉红 | 12.50% | 罗永清之妻 |
从本次关联交易的整体安排来看,相关审议流程合规,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也出具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定价环节锚定周边市场公开租赁水平,不存在明显偏离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形。交易本身属于服务于公司业务布局的常规办公租赁需求,2年合计219.3万元的交易规模在公司整体经营支出中占比极低,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也未出现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的情况。同时公告也明确了租赁标的不存在权利瑕疵,后续租金支付节奏清晰,履约保证金的设置也符合商业办公租赁的常规操作逻辑,整体交易的透明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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