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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新闻传媒有限公司因未核对广告内容发布虚假药品广告被大连市市监局罚没3655元

8月25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大市监处罚〔2026〕2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大连新闻传媒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经查,该公司因未按规定核对广告内容,发布与备案信息不符的虚假药品广告,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项目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大市监处罚〔2026〕226号
当事人名称大连新闻传媒有限公司
处罚机关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6年08月18日
处罚种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1.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2.没收广告费731元,罚款2924元,罚没款合计3655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十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与调查过程

主要违法事实

2026年3月至4月期间,大连新闻传媒有限公司利用旗下大连新闻广播FM103.3发布名为“治糖传奇:百年糖方黄金胰岛能量素”的药品广告。该广告由平顶山九幺康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制作,广告内容称宣传药品由多种中药构成、为国药准字产品,具备控制血糖的功效,但当事人实际备案的产品为朗欧牌桑葚颗粒(国药准字Z45021717),该产品的官方主治功能中并未标注控制血糖的疗效,广告宣传内容与备案产品信息不符。同时,当事人在广告审查阶段未备案具备降糖功效的药品信息,广告制作方也无法提供对应宣传药品的相关资质,当事人实际宣传的商品并不存在,已构成虚假广告。此外,大连新闻传媒有限公司在发布该广告前,未按照法律规定查验广告相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违反了广告发布审核的法定要求。

调查过程

2026年5月7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大连新闻传媒有限公司上述广告存在备案产品功效与宣传内容不符的情形,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经审批后对该案正式立案。调查过程中,大连市监局依法调取了大连新闻传媒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对当事人相关负责人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广告发布订单、广告音频资料、产品备案资料以及当事人出具的广告发布时间说明等证据,完整固定了案件事实。2026年8月3日,大连市监局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大市监罚告〔2026〕218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和申辩。

处罚决定与法律依据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大连新闻传媒有限公司发布广告前未核对广告内容、未经审核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发布内容虚假、所宣传商品不存在的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已构成两项违法。

裁量环节,大连市监局综合考量案件情节: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符合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但当事人一年内曾因发布虚假广告受过行政处罚(大市监处罚〔2026〕12号),符合从重处罚的情形。最终综合权衡后,对当事人未经审核发布广告的行为予以减轻处罚,对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给予一般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大连市监局最终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没收广告费731元,罚款2924元,罚没款合计3655元。

当事人如对该处罚决定不服,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大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天眼查数据显示,大连新闻传媒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8月28日,法定代表人刘贵楠,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中型,参保人数137人,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民权街162号。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100%1000万元人民币2031年7月23日

公司角度点评
本次处罚暴露出大连新闻传媒有限公司广告内容审核机制存在明显漏洞,未依法查验相关证明文件就发布与备案信息不符的虚假药品广告。加之公司此前一年内曾因同类违法被处罚,本次被罚虽金额不高,但直接影响公司合规信用,也警示公司需严格落实广告发布全流程审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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