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邓长荣因涉及船员履职相关违法行为被广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明确为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2026版),海事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对其作出相应经济处罚,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对应行政相对人的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相关船员从业资质核验、船舶配员审核等环节产生相应约束影响。
本次海事部门公开的处罚信息严格遵照海事行政执法公示相关规定,完整披露了违法主体、违法情形、处罚依据等核心要素,旨在进一步规范航运从业人员履职行为,强化船舶文书与航行资料合规管理意识,保障辖区水上通航秩序稳定。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邓长荣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407*******3919 |
| 违法案由 | 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01205013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肆仟柒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5 |
| 作出处罚机关 | 广州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的行政相对人为邓长荣,其违法事由为作为船长未履行法定职责,未确保所任职船舶及随船船员配备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文书与对应航行资料,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12050132-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肆仟柒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4407*******3919,作出该处罚所依据的法规条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25日,实施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广州海事局。海事部门也借此公示提示广大航运从业者,船长作为船舶安全管理的第一履职责任人,需严格落实各项法定配员、文书资料配备要求,从源头规避水上航行安全隐患。
天眼查数据显示,邓长荣成立日期2012年9月13日,法定代表人邓长荣,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隆昌县双凤镇凤翔路4号。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广州海事局对涉事船员邓长荣的处罚,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的合规监管举措,虽仅针对个人船员的履职疏漏,未涉及关联航运企业主体,但明确警示航运相关从业者必须严格落实船舶文书、航行资料的合规携带要求,强化一线航行环节的合规意识,规避同类履职违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