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陈勇锦因涉及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违规行为,被贵港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由明确指向船舶停泊期间的值班人员配置不符合2026版相关管理规定,海事管理部门依据对应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相应罚款处置。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相关船舶运营主体及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内河交通安全的值班值守要求,强化水上航行停泊环节的安全合规意识。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陈勇锦 |
| 违法案由 | 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8200038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525*******1219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5 |
| 作出处罚机关 | 贵港海事局 |
本次贵港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陈勇锦,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82000382-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4525*******1219,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25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贵港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陈勇锦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1日,法定代表人陈勇锦,所属行业为食品制造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太平街道东辉北路67弄8号101室。
事件点评
本次贵港海事局针对船舶停泊未按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违规行为作出2400元行政处罚,是内河海事监管合规落地的常规执法动作。相关责任主体需及时整改船舶值班管理制度,严格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补齐安全管理短板,规避后续同类合规风险,保障内河航行停泊环节的运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