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庄武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湛江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该处罚决定于2026年8月25日正式出具,相关公示信息清晰列明了违法情形与处置结果,将对涉事主体的海事相关作业合规信用记录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庄武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401*******1939 |
| 违法案由 | 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212030025-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5 |
| 作出处罚机关 | 湛江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庄武,对应的违法案由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212030025-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401*******1939,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5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湛江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通过公开此类处罚信息,也进一步明确了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的合规要求,提醒相关航运从业者严格履行法定报告义务,共同维护海上通航秩序与安全。
天眼查数据显示,庄武成立日期2014年4月29日,法定代表人庄武,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司神路墙老路段东二街7号。
事件点评
本次湛江海事局对涉事个人庄武作出800元罚款,系针对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未依规报告的合规警示。该处罚严格依据两部相关法律作出,属于单笔金额较低的轻微违规惩戒,未涉及相关航运企业主体,对涉事关联经营主体的日常运营、资质信誉及后续业务开展均无实质性负面影响,仅为强化船舶航行合规意识的常规监管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