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池州市银祥船务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南京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本次处罚是海事监管部门落实船舶安全日常核查要求的具体执法举措,相关处罚信息已按规定完成公示,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该处罚将直接影响池州市银祥船务有限公司的海事领域信用记录,督促其后续严格落实船舶安全管理的相关规范要求。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池州市银祥船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7499 |
| 违法案由 | 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12030333-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4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京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主体为池州市银祥船务有限公司,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30333-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4*******7499,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24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南京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池州市银祥船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3日,法定代表人许银祥,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3人,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木镇路218号。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许银祥 | 80% | 40 | 2010-10-19 | - |
| 2 | 钱翠云 | 20% | 10 | 2010-10-19 | - |
综合点评
此次池州银祥船务被南京海事局处以2200元罚款,事由为船舶未依规开展自查或留存相关记录,涉事情节相对轻微。该处罚警示公司需补齐船舶安全管理短板,严格落实自查留痕要求,规避后续因同类违规引发更重处罚,保障航运合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