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何伟尚因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启船舶的自动识别、航行数据记录、远程识别和跟踪、通信等与航行安全、保安、防治污染相关的装置,并持续进行显示和记录(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广州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信息的公开,也将对涉事主体的海事作业合规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提醒相关航运从业者严格落实航行安全相关装置的使用规范。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何伟尚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启船舶的自动识别、航行数据记录、远程识别和跟踪、通信等与航行安全、保安、防治污染相关的装置,并持续进行显示和记录(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012040261-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414*******3099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4 |
| 作出处罚机关 | 广州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为何伟尚,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未按规定开启船舶航行安全、保安及防治污染相关的配套装置并持续完成显示和记录要求,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12040261-1-1,最终处罚结果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414*******3099,本次处罚的作出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4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广州海事局。
点评分析
本次广州海事局对涉事个人何伟尚的2000元罚款,是针对船舶航行安全相关装置未依规开启记录的合规警示。该处罚严格依照现行海事及行政处罚相关法规作出,虽未直接关联企业主体,但也为航运相关经营主体敲响合规警钟,督促从业者严格落实航行安全装置操作规范,规避同类违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