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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是贝类毒素中毒高发季节

(来源:沈阳日报)

转自:沈阳日报

  近日,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安全食用提示:贝类毒素中毒是指因食用蓄积藻类毒素的贝类引发的食物中毒,该病症多发于赤潮高发期,是危害较大的海洋毒素之一,分为麻痹性贝类毒素、腹泻性贝类毒素、神经性贝类毒素和健忘性贝类毒素四大类,四类毒素均无特效治疗药,市民在食用时一定要注意。

  哪些贝类海产品易中毒

  辽宁常见的花蛤、文蛤、海虹、扇贝、长牡蛎等品种均可能携带贝类毒素。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卫生所相关专家提醒,部分贝类毒素耐高温,普通烹饪无法完全将其破坏,食用后可快速引发中毒。

  贝类毒素中毒潜伏期短,一般数分钟至数小时即可发病,常见早期症状有:

  麻痹性贝毒:口唇、舌尖、指尖有麻木或刺痛感;轻微头晕、恶心。口唇麻木是“第一信号”,需立即就医。

  腹泻性贝毒:恶心、呕吐、腹痛、水样腹泻(无发热);部分患者伴有头痛、寒战等。以腹泻和呕吐为主,通常无生命危险,但需注意脱水。

  神经性贝毒:口唇、面部麻木、眩晕、共济失调(走路不稳);同时伴有恶心、呕吐、腹泻。

  健忘性贝毒:恶心、呕吐、腹泻;随后出现头晕、头痛、意识模糊、短期记忆丧失。因早期类似普通肠胃炎,后期出现记忆障碍,易被忽视。

  安全食用提示看这里

  如何能够安全食用贝类呢?专家提醒,市民要注意以下几点,防范贝类中毒风险。

  ▶关注官方预警

  根据辽宁省海洋预警监测中心发布的2026年度辽宁省海洋灾害趋势预警,提示今年辽宁海域赤潮发生风险较高。建议4月~6月提前加强黄海海域防范,7月~9月继续重点关注辽东湾北部锦州、盘锦和营口沿岸等赤潮高发海域。

  ▶选择正规渠道购买

  购买贝类时选择有合法来源、有检验检疫证明的商超或市场,避免购买流动摊贩或来源不明的贝类。

  ▶彻底清洗加工

  去除内脏:贝类内脏(尤其是扇贝、贻贝等)是毒素主要蓄积部位,食用前应彻底去除;

  高温烹煮:彻底煮熟,中心温度≥85℃,持续1分钟以上,可破坏部分毒素,但部分毒素耐热性强,不能完全依赖高温。

  此外,要注意购买后用清水静养吐沙,只吃鲜活贝类。若不慎食用可疑有毒贝类,出现口唇麻痹、恶心呕吐等疑似中毒症状,务必立即停止食用,第一时间前往就近医院就诊,同时保留剩余贝类样品及食用记录,便于医生诊断和相关部门溯源排查。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尚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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