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5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其中明确提出生态资源高效利用、绿色发展、保障集体生态权益。就在前不久,抚州市宜黄县人民法院创新司法模式,利用府院联动机制成功盘活搁置多年的集体山林,让绿水青山真正变回富民青山。
在宜黄县二都镇严坑村,有一片近600亩的集体山场,层层叠叠的绿意下,藏着37户村民世代赖以生存的根。
2010年,村小组将山场流转给个人经营,约定2023年到期。到期后,37户村民本该顺利收回自家山林。可经营人辛某曾用整片山林为他人贷款做抵押担保。后来借款人无力还款,2021年银行起诉胜诉,享有优先受偿权。但银行算了笔账——山高路远,采伐运输成本太高,迟迟没有主动兑现债权。
时间一晃来到了2023年,这片山林的承包经营权已经到期了,但现实情况它仍处于抵押状态,村民这时候想收回林场却因现实问题无法实现。
37户村民多方奔走,找林业局、跑不动产中心,得到的答复都是:抵押未解,办不了过户。2025年1月,37户村民多次维权无果,最终诉至法院。
新颁布实施的《生态环境法典》不仅强调“守好绿水青山”,更强调“用好绿水青山”,法典专章规定绿色发展、生态资源市场化高效利用、保障集体生态财产权益。
法典明确,生态资源保护不能简单“一禁了之”,更要通过制度疏通堵点,盘活生态资产、释放绿色价值,保障群众依法享有生态资源收益权、使用权。
“机械判决只会让山林继续荒废,矛盾持续沉淀。那就完全背离了《生态环境法典》系统治理、绿色发展的初衷。” 抚州市宜黄县人民法院行政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游朦说。
秉承着“如我在诉”的办案思路,法官们多次上门分别向村民、借款人以及银行剖析利弊,并设身处地为当事人提出解押还款的折中路径。
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抵押担保人辛某也与银行达成了调解协议。不久之后,这笔欠款顺利还清,这起看似无解的山林权纠纷案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我们创新通过代偿解押、协议厘清、联动过户的方式,既保障银行金融权益不落空,又顺利解除山林抵押,最终让598亩集体山林顺利归还给37户村民,彻底盘活长期闲置的生态资源。”主审法官游朦说道。
法治破僵局,山林焕新生。《生态环境法典》不仅守护生态安全底线,更畅通绿色发展路径。宜黄法院主动作为破解林权流转、资源盘活的基层难题,让沉睡的山林资源“活起来”,让群众的绿色权益“落得实”,让赣鄱绿水青山真正成为富民兴赣的永续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