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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工资是否计入薪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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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返聘人员的工资在会计上可计入职工薪酬,但在税务处理中,税前扣除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若未签订劳动合同,通常视为提供劳务,相关支出不能作为工资薪金在税前扣除,而应按劳务费用处理,需按规定代扣代缴相关税费。

3、 职工指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各类人员,包括全职、兼职及临时员工;同时还涵盖虽未签订合同但经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例如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这些人均被视为企业职工,适用于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4、 在企业规划与管理下,虽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经正式任命,但提供类似职工服务的人员,如劳务用工,也视为职工范畴。

5、 补充信息

6、 应设立应付工资账户,用于汇总反映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工资结算情况。贷方登记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借方登记代扣款项、实际发放工资及期末结转的未领取工资,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7、 每月发放工资前,依据工资结算汇总表的应发总额从银行提取现金,借记现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实际发放时,按工资支付单金额,借记应付工资科目,贷记现金科目,完成工资入账处理。

8、 从职工工资中代扣的款项,依据工资结算汇总表所列金额,借记应付工资,贷记其他应付款;对于职工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的工资,由财务部门收取现金并入账,借记现金,贷记其他应付款。

9、 月末需对当月应发工资进行分配,依据工资费用分配汇总表,将相应金额分别计入运输支出、内部供应与销售支出、工附业支出、代办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在建工程及应付福利费等科目,同时贷记应付工资科目,完成账务处理。

10、 工资核算是依据员工工作量计算薪酬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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