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第五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确定20个城市(区)为全国第五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晋城市成功入选,为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
近年来,晋城市始终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增进民生福祉的关键举措系统谋划、统筹推进。通过健全制度体系、夯实数据基础、强化监管效能、创新应用场景,初步形成了“制度健全、数据贯通、监管有效、惠民便企、应用广泛”的良好发展格局。
此次成功入选第五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进一步擦亮了“诚信晋城”城市品牌,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城市软实力、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全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益借鉴。(记者 崔振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