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转自:中国经济导报
近年来,江苏省紧扣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以高端化、智能化、全球化为方向,全链条强化技术创新与产业配套,以硬核智造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图为工人在徐州徐工矿业机械有限公司的厂房里工作。新华社
本报记者 | 白 雪
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重点行业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开展2026年度重点行业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推荐工作。《通知》在延续能效领跑者制度基础上叠加碳效维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强化能效、碳效对标达标,促进工业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动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业内专家认为,这一制度安排释放了明确信号:未来企业的竞争力将与其碳管理水平直接挂钩,有助于形成“碳排放即成本、减碳即效益”的市场预期。
从能效到碳效
《通知》最突出的变化,是在延续能效领跑者制度的同时,首次将碳效纳入遴选体系。
此前,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工作主要以能效约束为核心抓手。2016年以来,工信部等部门持续发布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名单,通过树立标杆、推广经验,带动行业能效提升。截至目前,我国已累计发布8批共224家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陈大纪表示,“十四五”以来,我国修订发布的30余项强制性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技术指标较旧版标准均有大幅提升。领跑者企业的先进实践,直接推动了能效标准技术指标的动态升级,形成了“标杆引领—标准提升—行业跟进”的良性循环。
然而,仅以能耗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已难以精准反映企业真实碳排放水平。业内专家分析,一方面,不同能源品种碳排放强度差异显著,能效提升并不等同于碳排放同比例下降;另一方面,在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等国际绿色贸易规则时,企业需要的是以产品碳足迹为核心的碳效数据,而非单一能耗指标。对于出口型企业而言,缺乏权威碳效基准意味着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
《通知》明确,碳效领跑者以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量为核心评价指标,企业应依据本行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国家标准或团体标准的核算方法,清晰界定核算边界、排放因子与分配原则,精准测算产品生产阶段碳排放。
陈大纪认为,围绕重点行业深入开展能效、碳效领跑者行动,有利于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助力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当前,我国正从能耗双控全面转向碳排放双控,深入开展能效、碳效领跑者遴选,正是推动这一转型从单点突破迈向系统协同的关键举措。
能效全拓展、碳效选试点
从行业覆盖范围看,本次遴选呈现出“能效全拓展、碳效选试点”的差异化布局。
能效领跑者方面,进一步扩大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覆盖行业范围。《通知》进一步新增工业硫酸、工业冰醋酸、甲醛、苯乙烯和单晶硅等5个细分行业。陈大纪介绍,其中,硫酸、工业冰醋酸、甲醛、苯乙烯均为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涉及的下游产品众多,其生产过程具有较大的节能潜力;单晶硅是光伏产业和半导体产业的核心基础材料,其能效水平直接关系到我国在全球新能源和芯片产业链中的竞争力。截至目前,能效领跑者企业遴选行业范围已拓展至43个细分行业,实现《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所有行业全覆盖。
碳效领跑者则采取“小切口、深探索”策略,首批选取电解铝、水泥熟料、合成氨、乙烯、甲醇5个行业,首次开展碳效领跑者遴选,推动行业企业生产环节节能降碳。
业内专家向本报记者表示:“首批选择这5个行业,核心考量在于它们都是工业领域碳排放的重点行业,也是产业链上游的基础原材料行业,减排潜力大、示范带动效应强。”从标准建设看,目前电解铝、水泥已发布产品碳足迹核算国家标准,合成氨、乙烯、甲醇已有团体标准支撑,形成了国标与团标互补、急用先行的格局。
“碳效领跑者推动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衔接应用。”陈大纪表示,碳效领跑者的核心指标是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量,其计算依据是对应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工信部等四部门已发布三批共111项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清单,碳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将与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制修订工作相互衔接,引导重点行业加快研制、应用兼具实践指导性和产品适配性的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支撑完善工业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进而推动产品全生命周期碳减排。
企业面临的机遇与压力
《通知》对申报企业设定了一系列硬性准入条件,门槛较往年明显提高,折射出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从倡导鼓励走向刚性约束的政策取向。
在规模上,重点行业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须为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或年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独立法人单位;在技术上,单位产品能效达到或优于本行业现行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中1级(先进值)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标杆水平,且主要工艺设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业内专家表示:“这意味着仅有规模还不够,技术和管理水平必须同步在线。”
与此同时,《通知》明确,重点行业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不低于本地区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重点用能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上述专家坦言,这意味着绿电消费从往年的“倡导性要求”变为申报的“硬性约束”。对中西部可再生能源资源富集地区的企业而言,这一条件相对容易满足;但对东部沿海制造业密集地区的企业来说,绿电供给不足、价格偏高等问题可能构成现实制约。
该专家进一步解释,政策设定的是“本地区2025年消纳责任权重”作为底线,并未强制要求全国统一高比例,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了区域差异。“东部企业虽短期成本压力较大,但通过多元化绿电采购策略,仍可在3~5年内逐步达到要求。”该专家表示,政策应配套建立跨省绿电交易协同机制与绿证互认体系,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确保公平竞争。
“对企业而言,入选领跑者名单既是荣誉背书,也可能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市场竞争力。”上述专家表示,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逐步扩容、出口产品碳足迹要求日益严格的背景下,领跑者企业的低碳标签有助于其在政府采购、绿色金融、国际市场拓展中获得差异化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