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今年8月15日起施行。7月25日,第八期苏州大讲堂举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理解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精神,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养、专业能力,加快推进美丽苏州建设。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欧琳作专题辅导。市委书记范波,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爱军,市政协主席朱民,市委副书记祁松参加学习。
会上,欧琳围绕立法背景和立法过程、编纂思路和主要内容、重大意义和实施展望三个方面,梳理法典出台历程,解读法典框架体系、核心内容与制度创新,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绿色低碳发展等重点内容进行深入阐释。
与会同志普遍感到,授课兼具理论高度与实践深度,有效帮助大家精准把握法典精神要义、严格落实各项法定制度。大家一致认为,生态环境法典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的重大法律成果,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必须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结合起来,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全力推动法典落地见效,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要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继续扎实做好长江、太湖、大运河等重要河湖生态保护,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苏州。
活动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各县级市(区)设分会场。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秘书长,各县级市(区)和市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青干班、青苗班学员等在主会场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