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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的国家治理观

(来源:团结报)

转自:团结报

  □ 王 杰

  《荀子·富国》载:“修礼以齐朝,正法以齐官,平政以齐民,然后节奏齐于朝,百事齐于官,众庶齐于下。”这句话充分体现了荀子的国家治理观,这句话的意思是,制定礼义制度整顿朝廷,严肃法纪治理百官,平定政治管理百姓,然后朝廷礼义节奏严明,官吏各任其事,百姓齐心协力。

  “修礼以齐朝”,是治理体系的顶层设计。“修礼”指修订、完善礼义制度,明确君臣、上下、贵贱的礼仪规范与名分边界;“齐朝”指通过礼义约束,让朝堂之上的君主、大臣言行合规、秩序井然。荀子认为,朝堂是国家治理的核心枢纽,“朝无礼则乱”,若缺乏礼义规范,君臣之间便会尊卑不分、言行失序,治理决策难以顺畅推行。因此,“修礼以齐朝”的核心举措包括:明确君臣朝会礼仪,规范议事流程与言谈举止;划定等级名分边界,避免臣下僭越君主、下级冒犯上级;以礼仪涵养朝堂风气,让大臣秉持“忠君爱国、恪尽职守”的操守,让朝堂成为“节奏齐一”的决策中枢,为后续治理举措的推行提供顶层保障。​

  “正法以齐官”,是治理体系的中间支撑。“正法”即制定严明公正的法令制度,明确官吏的职责权限、考核标准与奖惩规则;“齐官”即通过法令约束,让各级官吏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荀子认为,官吏是连接君主与百姓的桥梁,“官不治则乱”,若官吏队伍腐败无能、政令不通,再好的治国理念也无法落地。因此,明确官吏权责清单,避免“政出多门”或“推诿扯皮”;制定严格考核制度,以“政绩”“德操”为标准评定优劣;完善奖惩机制,对贤能官吏予以提拔奖赏,对贪腐懈怠者予以严惩。依法规范权力运行,确保官吏队伍“百事齐于官”,既体现了荀子“重法”的治理倾向,又为“平政以齐民”提供了组织保障。​

  “平政以齐民”,是治理体系的根本落脚点。“平政”即推行公平、宽松、普惠的政令,保障百姓的生产生活权益;“齐民”即通过政令安抚,让百姓衣食无忧、言行合规,形成“众庶齐于下”的和谐局面。荀子认为,百姓是国家的根本,“民不安则国不宁”,若政令苛严、赋役繁重,百姓便会心生不满,甚至引发动荡。因此,“平政以齐民”的核心举措与“以政裕民”思想一脉相承。轻赋薄役减轻百姓负担;公平分配资源,避免贫富差距过大;兴修水利、规范市场,为百姓生产生活提供便利;推行教化,以礼仪引导百姓言行,让百姓在获得实惠的同时,自觉遵守社会规范。通过“以政齐民”“惠民”凝聚民心,让百姓主动认同并维护社会秩序,为官府的治理提供最广泛的支撑。​

  “然后节奏齐于朝,百事齐于官,众庶齐于下”,呈现了三层治理的协同效果。“节奏齐于朝”指朝堂之上礼仪规范、议事有序,君主与大臣配合默契,治理决策高效顺畅;“百事齐于官”指官吏队伍权责清晰、运转高效,各项事务处理规范及时,无推诿、无懈怠;“众庶齐于下”指民众衣食无忧、言行合规,社会矛盾缓和,生产生活有序开展。三者形成了“朝定方向-官抓落实-民享成果”的良性循环。​

  这一思想的当代启示就在于,社会治理实践中,既要完善制度规范、健全法律法规,又要推行惠民政策,通过分层治理、协同发力,实现社会秩序稳定、治理效能提升、百姓福祉增进的目标,这正是对荀子“隆礼重法”治理思想的当代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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