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6-49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光大”)就半夏白术天麻汤颗粒(以下简称“该药品”)的药品注册申请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证书编号:2026S02612)。现将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药品注册证书的主要内容
药品名称:半夏白术天麻汤颗粒
主要成份:清半夏、天麻、白术、茯苓等
剂型: 颗粒剂
规格:每袋相当于饮片19.42g
注册分类:中药3.1类
上市许可持有人: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药品生产企业: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2026S02612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C20260019
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2031年07月20日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本品上市,发给药品注册证书。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本品上市后,应当继续完成以下工作: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履行主体责任,做好相关风险防控工作,加强上市后有效性和安全性的研究,必要时追加相关非临床研究,并根据收集到的临床及非临床安全性研究数据,及时修订完善本品说明书安全性相关项。建议进一步加强药材、饮片及制剂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进一步研究完善制剂质量标准,对未进行质控的药味研究建立质控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可控性。
二、该药物研发及相关情况
该药品处方源自清代程国彭所著《医学心悟》,已列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一批)》。据典籍原文记载,本方为治疗风痰眩晕的经典方剂,其功能主治为“化痰熄风,健脾祛湿。用于风痰上扰证。症见眩晕,头痛,胸膈痞闷,恶心呕吐,舌苔白腻,脉弦滑”,方剂核心治疗思路为化痰熄风、健脾祛湿。
该方剂积累有大量历代医案佐证,现代亦开展多项临床、药理实验研究,相关研究成果被医药教材引用,行业认可度较高;作为中医临床常用方剂,其在眩晕、头痛、恶心呕吐等病症治疗中应用广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半夏白术天麻汤颗粒累计直接投入的研发费用约为人民币501.02万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该药品为公司首款获批上市的中药 3.1 类新药,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管线。该药品上市后,可推动经典名方在临床中大范围应用,有助于提升中医临床诊疗服务能力,同时提升患者用药便捷性。
鉴于该品种新获药品注册批件,不会对公司近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药品生产和销售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