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周义力)7月16日,长沙银行发布公告,近日,该行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该行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及境外市场发行普通金融债券(含募集资金有专项用途的金融债券),行政许可有效期截止至2027年6月30日,有效期末普通金融债券新增余额不超过90亿元,普通金融债券余额不超过550亿元,在有效期内该行可自主选择分期发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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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周义力)7月16日,长沙银行发布公告,近日,该行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该行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及境外市场发行普通金融债券(含募集资金有专项用途的金融债券),行政许可有效期截止至2027年6月30日,有效期末普通金融债券新增余额不超过90亿元,普通金融债券余额不超过550亿元,在有效期内该行可自主选择分期发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