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股东会见闻”分享帖在社交媒体上频频出现,引起众人“围观”。截至6月30日,各家上市公司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全部落下帷幕。越来越多的中小投资者不再满足于看公告、盯行情,而是愿意请假、跨城、走进会场,当面表达对公司的关切。当一张股东会入场券能引来千里奔赴,很多人好奇:中小股东在股东会上能充分地行使参与权吗?
参加股东会是法律赋予股东的权利。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股东出席股东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会上应就股东的质询作出解释和说明;股东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这意味着,无论持股多少,只要在股权登记日当天登记在册,就有权走进会场、听取报告、直接向管理层提问、现场感受公司的态度、对议案投出庄重的一票。
但对中小股东而言,从“有权参会”到“充分参会”,还有一定的距离。第一道坎是“进门难”,部分公司常以“未提前登记”“资料不符合要求”等理由设置障碍,甚至公告中的联系电话无人接听、邮箱形同虚设,将简单的登记程序变成一道隐形关卡。即便带着精心准备的问题成功入场,中小股东也有可能遭遇“走过场”的敷衍对待。有人被引导至酒店包厢作为“分会场”,投票如何完成、监票人如何产生,一概无从知晓;有人一再举手提问却始终轮不到发言机会,而管理层却已经完成了事先约定好的问答;更有公司干脆不设交流环节。只能看、不能议,只能听、不能问,这样的股东会失去应有的意义。
中小股东的力量不该被轻视。他们的参与能为公司治理带来多元化的视角,弥补大股东和管理层在决策中可能存在的局限,对利益输送形成有效制衡,推动公司决策更加科学合理。同时,一家公司愿意认真倾听中小股东声音、敢于把话筒递给他们,本身就是治理透明、尊重股东的表现。这种姿态会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和声誉,赢得更广泛的投资者信任。更重要的是,程序正义从来不是无关紧要的小事。公司法明确规定,如果股东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股东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司法实践中,已有中小股东因被拒绝参会而成功撤销股东会决议的案例。中小股东敢于说“不”,正是市场化治理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让更多中小股东参与股东会,关键是降低参与成本、提高参与意愿与权利意识。监管层面可以进一步优化线上投票机制,比如统一委托投票的电子化授权标准、简化网络投票的身份认证流程、推广股东会预投票机制,让走进会场不再是行使权利的唯一通道;上市公司应当把每一次股东会当作与投资者的真诚对话,而非例行公事,不因持股量少而区别对待每一位股东;中小股东可以更主动地了解自己的权利,敢于提出有分量的质询。一个规范、包容、有活力的资本市场,每一位投资者都能发出自己的声音。当这些声音被倾听、被重视,参与者的公平信念便会更加稳固,市场的温度与韧性也将随之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