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威夷州州长乔希·格林签署《参议院2471号法案》,重新厘定企业、工会及非营利组织等“拟制法人”的法律地位,将企业权力明确定义为州授予的特权而非固有权利,据此限制上述主体在州内开展政治言论活动的权限。
新法规定,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及各类协会均不得将资金用于政治竞选、公投议题或相关活动,该限制同样适用于在夏威夷州经营的外州企业,违规主体将面临丧失州内经营资格的风险。法案定于2027年7月1日正式生效。
该立法核心逻辑是通过重新界定企业权力而非直接管制言论的方式,绕开美国联邦最高法院2010年“公民联合组织案”裁决(该裁决认可企业与公民社团享有宪法第一修正案赋予的政治言论权利)的约束。
目前法律界对该法案合宪性存在分歧:夏威夷州总检察长警示其可能违反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与联邦商业条款;法案支持者则称其属于州行使企业特许监管权限的合规举措,未侵犯个人权利。后续相关法律诉讼预计将深刻影响美国企业政治言论的未来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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