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利好来袭!刚刚,9部门重磅发布)
6月23日,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培育壮大汽车后市场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同日,商务部等多个部门发布通知,公布了40个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城市及其重点改革创新方向。
商务部等部门发布通知,全链条扩大汽车消费!
6月23日,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培育壮大汽车后市场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规范有序发展汽车改装,制定促进汽车改装市场发展的政策文件;支持发展房车露营产业,推动房车制造产业链升级;积极发展汽车赛事运动,培育汽车运动消费新场景。
同日,商务部等多个部门发布通知,公布了40个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城市及其重点改革创新方向。通知要求各试点城市结合本地产业特色、市场特点、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功能定位等实际情况,针对汽车流通消费不合理限制等堵点问题,完善改革创新举措,培育汽车消费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带动商旅文体健融合发展。
另据央视新闻报道,23日,工信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今后,机动车合格证信息实现了实时共享,国产小客车能“当天购车,当天缴税,当天上牌”。同时,两部门压减了车辆标准照片的数量,也不再要求提供纸质资料,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预计每年将有超过2000万辆车享受到这一便利。
9部门:培育壮大汽车后市场消费
日前,商务部、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体育总局等9部门发布《关于培育壮大汽车后市场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规范有序发展汽车改装、支持发展房车露营产业、培育传统经典车新业态、优化汽车维修和保险服务供给、积极发展汽车赛事运动、推动汽车租赁创新融合发展6方面提出17条措施。
《通知》提到,制定促进汽车改装市场发展的政策文件,明确对汽车改装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确定汽车改装项目清单,完善车辆检验、变更登记等管理要求。研究建立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汽车改装分技术委员会,梳理拟制修订的标准清单,加快制定一批国家标准,研究制定汽车改装零部件和改装技术规范。
研究建立改装用汽车零部件准入许可制度。研究完善汽车零部件CCC认证制度,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和环保监管。加大汽车改装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管理力度,鼓励汽车赛事从业机构和民用汽车改装企业技术互动。优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险相关服务,支持汽车改装规范发展。
支持发展房车露营产业。完善房车通行使用环境。支持各地优化房车上路通行管理政策。简化房车营地用地审批流程。结合区域文旅资源,鼓励在风景道沿线、城市近郊等区域,建设一批高标准、多功能的房车营地,完善维修补给、水电保障、医疗救援、餐饮住宿等配套服务。
推动房车制造产业链升级。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房车产业聚集区,培育具有核心技术、全产业链整合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发绿色化、智能化、轻量化、适老化等符合市场需求的房车产品。
完善传统经典车管理措施。依据《传统经典车通用要求》(GB/T 45194-2024)制定传统经典车认定细则与操作规范,对符合条件的传统经典车开展认定工作。支持相关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城市探索开展传统经典车贸易、流通交易、展览展示和有条件上路等业务,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和监管机制。在地方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国家层面传统经典车全链条管理制度。
加大保险服务支持力度。落实《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促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车险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保险车型综合分级制度。创新优化车险产品供给,提供“基本+变动”的组合产品,探索“车电分离”保险模式。
积极发展汽车赛事运动
上述《通知》提到,构建多层次汽车赛事体系。推动构建知名赛事引领、职业赛事推广和体验赛事普及的多层次汽车赛事体系。发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优势,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赛事民族品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相关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城市因地制宜引进国际知名汽车赛事,完善便利化的赛车进出口流程和模式,加强引进赛事的本土化运营和创新;打造若干国家级汽车运动消费场所,强化场地设施、技术服务、赛事运营等综合支撑能力。
制定公布汽车赛事办赛指南,提升安全办赛能力水平,强化办赛标准流程。鼓励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支持地方表演性赛事落地。鼓励各地将汽车赛事办赛服务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提升赛事举办便利化水平。
培育汽车运动消费新场景。依托各地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发展拉力赛、越野赛、集结赛、卡丁车赛、场地赛等,打造面向大众的体验式赛事活动。深化商文旅体健融合发展,整合汽车赛事与地方特色资源,打造一批“跟着赛事去旅行”精品线路,丰富消费场景。
支持普通高校、职业学校开设汽车运动相关专业,培养车手、技师、教练、裁判、赛车运营等专业人才。建立全国赛车人才注册信息平台,健全赛车人才评价体系,促进教育端和就业端择优融合,为汽车赛事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支持汽车租赁产业融合升级。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推动租赁企业与汽车产业深度融合,通过集采、回购、二手车经销、二手车出口等模式打通产业链。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租赁及电池营运主体享受贷款贴息等政策。
提升汽车租赁供给能力。鼓励汽车租赁企业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发展,完善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网络,支持“异地还车”“以租代购”等多元化服务模式创新,以及汽车租赁保险产品创新,完善保险服务,降低消费者用车成本。
排版:杨喻程
校对:赵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