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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布旅行社经营清风“令”

(来源:中国旅游报)

转自:中国旅游报

  本报讯(记者 白骅)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近日发布“锦绣天府·安逸四川”清风“令”,从八方面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

  “立信令”严禁无证经营、挂靠承包、超出许可经营范围开展旅游招徕、咨询、接待等经营活动;严禁未经登记备案擅自设立营业网点、分支机构等。“明价令”严禁以“零团费”“负团费”“免费游”“低价游”“零元购”等为噱头发布广告;严禁通过隐性收费、强制捆绑、变更既定游览线路等方式,诱导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消费、参加自费项目等。“求真令”严禁虚假标注、随意拔高酒店星级、住宿档次、房型标准、配套服务等住宿条件;严禁宣传使用广告法禁止的绝对化极限用词等。

  “清网令”严禁通过虚构游客行程、伪造真实体验、批量制造好评等方式进行“虚假种草”。“守诺令”严禁隐瞒热门景区预约政策、限流规定、排队时长、参观限制,虚假承诺“免排队”“专属VIP通道”等不实服务保障等。“履约令”要求严格按照合同履约,严禁以口头约定、电子白条、简易协议替代正规合同等。

  “护老令”严禁依托旅游行程强迫老年游客听课推销,向老年游客兜售高价保健品、康养产品等劣质高价商品等。“正风令”严禁开展低俗化、娱乐化过度营销;严禁调侃、曲解、歪曲民族风俗、地域文化、传统习俗,发布不当言论和宣传内容,损害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序良俗、抹黑四川文旅形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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