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嘉兴日报)
转自:嘉兴日报
根据《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细则》,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嘉兴福莱特玻璃公司5号、6号窑炉能评明确应以天然气为燃料,但实际主要使用属高污染燃料的重油,2023年就使用9.5万吨”整改完成情况已在中国嘉兴门户网站(http://www.jiaxing.gov.cn/)公示。
公示期限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7月1日,请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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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细则》,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嘉兴福莱特玻璃公司5号、6号窑炉能评明确应以天然气为燃料,但实际主要使用属高污染燃料的重油,2023年就使用9.5万吨”整改完成情况已在中国嘉兴门户网站(http://www.jiaxing.gov.cn/)公示。
公示期限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7月1日,请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