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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未核实年龄给未成年人文身,赔偿3.2万元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6月11日,消费者张女士将一面印有“为民维权 高效办事”的锦旗送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城北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手中,连声道谢没有你们热情调解,商家不可能赔偿我的经济损失,为你们的高效服务点赞

张女士向兴宾区城北市场监管所赠送锦旗。

2026年4月1日,张女士14岁的孩子出于好奇到兴宾区某刺青店身,支付488元。商家未核实其是否成年,便在其胸部、肩部、手臂等部位进行大面积身。家长发现后,认为身对孩子成长有较大影响,带孩子到南宁某医院进行清洗治疗。首次治疗费用8300元,预计需5个疗程,每次费用5000至8300元不等,全部治疗约4万元。

6月2日,张女士拨打12345热线投诉。6月3日,城北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向张女士了解情况。张女士要求商家赔偿3.5万元,其余费用自理。工作人员随后到刺青店核实情况,并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

6月8日,双方在城北市场监管所调解。起初双方各执一词,调解陷入僵局。工作人员从法理角度分析,经耐心调解,双方各退一步,达成和解。商家当场一次性赔偿张女士3.2万元,作为孩子的清洗治疗费用。

“一面锦旗、一份认可,我们坚守初心,收下认可,扛起责任,服务不止,当好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务实为消费者办实事、解难题。”兴宾区城北市场监管所有关负责人说。

作者 |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孔国俊 通讯员 廖胜华 黎丽娟

编辑 | 冯世玺

审核 | 沈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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