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商网北京5月26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立股份)2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建刚、孙媛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华立股份2025年三季度未审慎判断市政水务项目收入核算方法,导致2025年三季度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其中,营业收入及归母净利润分别受影响约9619.47万元和1464.66万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建刚、财务总监孙媛媛未按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负有主要责任。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华立股份、董建刚、孙媛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华立股份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广东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华立股份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广东证监局的要求,深入反思,充分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理解和正确运用,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本次收到警示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