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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天津证监局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证券从业人员迟伟因长达19年的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行为,不仅累计亏损高达476.21万元,还收到了监管的25万元罚单。
天津证监局公告显示,迟伟在涉案期间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自2005年8月至2024年2月,实际控制并使用多个他人证券账户交易多只股票,经监管部门计算,累计亏损高达476.21万元。
监管部门认定,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关于证券从业人员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规定,构成违法行为。依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天津证监局最终决定对迟伟处以25万元罚款。
在此次被立案调查并处以罚款之前,迟伟已被天津证监局采取过行政监管措施。2024年11月,因在财达证券天津狮子林大街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天津证监局对迟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迟伟所在的财达证券,另有营业部因内控问题被罚。4月23日,河北证监局对财达证券唐山富康道证券营业部出具警示函,指出其存在证券经纪人执业管理不到位、对异常交易预警信息核查不力等问题。
河北证监局表示,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6 号)第三十二条、《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四十三条等规定,河北证监局决定对财达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财达证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成立于2002年4月,注册资本为32.45亿元,2021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首发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