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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八类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

转自:贵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黄军)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移民局、省残联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通过优化调整就业援助对象范围、进一步细化就业援助举措、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就业援助扶持政策,切实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

根据通知,就业援助对象范围优化调整为8类,涵盖大龄人员、残疾人员、长期失业人员、生活困难人员、被征地农民和退捕渔民中的失业人员、登记失业半年及以上的易地搬迁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以及省政府规定的其他困难人员。其中,大龄人员指女45周岁及以上、男55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2027年起将渐进式调整。

通知明确,在服务机制上要畅通申请认定渠道。线下可到户籍地或常住地县级就业公共服务机构申请,线上可通过贵州人社网办事服务大厅等平台办理,服务端口要向乡镇、社区延伸。同时,要建立实名制动态管理、规范退出及年度审核制度。

在政策扶持方面要完善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创业扶持等政策。对企业吸纳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者给予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最长3年,距退休不足5年可延至退休。支持困难人员创业,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支持。

该通知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此前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相关规定继续享受服务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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