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草原云
3月31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为落实靶向治污要求,鼓励公众参与环境监督,依法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制定并印发《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流程》(以下简称《工作流程》),明确全流程办理规范。
据悉,《工作流程》规范了举报受理、线索交办、奖励核批、奖励发放及材料归档五大环节,构建起闭环管理体系。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立有奖举报热线0471-3287213,按属地原则转办案件,跨区域或重大违法由支队直接办理。案件办结经法制审查、集体审议后,通知举报人申领奖金;举报人需实名并按期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办理,逾期未领视为放弃。所有案件相关材料将整理存档,确保流程规范可溯。
据介绍,该流程的落地将进一步畅通公众监督渠道,以制度激励公众参与监督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形成社会共治合力,助力首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帅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