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衢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毛瑜琼 通讯员 方佳慧) 3月11日下午,在交通银行江山支行营业大厅内,陈女士激动地握住一名工作人员的手,对其帮助追回误转的41565元货款表示感谢。
3月10日上午,从事个体经营的陈女士冲进交通银行江山支行求助:2月26日,她通过手机银行转账时,因存在同名账户,误将4万余元货款转入陌生账户。直至半个月后交易方催款,她才察觉异常。
交通银行江山支行营运主管周林玲一边安抚客户,一边了解情况。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周林玲告知客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银行方需要警方出具正式的调取手续,方能查询收款方信息。于是,周林玲协助客户报警。当日下午,警方持文书再度到访,银行仅用15分钟时间便锁定了误转账户的联系方式。经沟通,收款方主动承诺次日办理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