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路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48543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48543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上述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97087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本文来自第一财经)
新金路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48543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48543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上述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97087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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