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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挂床住院371天费用被判自担#【#最高法曾发挂床住院案例明确反对#】对于住院患者来说,病愈后赶紧出院是常规操作,但有人却反其道行之,在医生已明确告知不需要继续治疗的情况下,迟迟不办理出院手续,故意留在医院,这种现象叫作“挂空床”或“挂床住院”。2022年7月,湖北公安县的李某驾驶轿车行驶在中心城区时,与横过马路的行人赵某发生碰撞,造成赵某倒地头部受伤,李某车辆受损。经过现场调查取证最终认定,小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上道路,未确保安全驾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行人横过道路,未行经人行横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伤者赵某的住院时间远超医生预判的周期,她在医院住了429天才办理出院手续,并在出院后向驾驶员李某及保险公司提出了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在内总计30多万元的赔偿。对于赵某的住院时间和索赔金额,驾驶员李某和保险公司拒不认可,他们认为赵某故意延长了住院时间,因此来扩大损失,索要高额赔偿。由于双方就赔偿金额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为此赵某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荆州市公安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袁敏:虽然原告起诉的住院天数是429天,但是根据原告的用药记录、体温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查明,原告在医院实际只有58天进行了相应的用药记载,其他的时间都没有任何的治疗记录。因此法院认定,原告实际住院天数应该为58天。而剩余的371天属于“挂床”行为。对于本案中原告因“挂床住院”产生的不合理损失,依法不予支持。对于原告本案中合理的损失,比如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等依法予以支持。最终判决由被告向原告赔偿共计金额19万余元。本案判决现已生效且履行完毕。最高人民法院也曾将“挂床住院”等案例作为典型案例发布,明确表示,司法审判要旗帜鲜明向不诚信行为说不,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引领良好社会风尚。(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