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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披露:“怂仔”被判刑

转自:扬子晚报

据“网信佛山”微信公众号1月20日消息,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通报2025年网络生态治理执法情况,其中包括梁某某利用信息网络侮辱、诽谤他人被判刑一案。

据通报,2023年3月至2024年11月期间,梁某某(曾用网名“怂仔不怂了”“悦酿喜事(怂仔)”“从心-重生”“从心仔”)因对村委会及其工作人员不满,利用信息网络发布28个视频作品及进行19场网络直播,公然侮辱、诽谤他人,相关浏览次数共超1200万次,转发次数共超1万次;引起大量低俗、淫秽评论,并引发关于侮辱、诽谤话题的二次创作,相关次数分别为489万次、6.2万次。

2025年7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侮辱罪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以诽谤罪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

2025年9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此前报道,2023年至2024年,梁某某通过抖音账号“怂仔不怂了”等发布多个视频,对大墩村的工程建设等提出批评,指责大墩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梁满全和村委会副主任余广祥等村“两委”班子成员履职不力、以权谋私,引起网友广泛关注。

2024年12月5日,乐从镇专项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纪检监察机关经深入核查,未发现梁满全、余广祥存在视频反映的问题。期间,纪检监察机关曾多次约请梁某某面谈了解、核实相关情况,但其均未到场,也未进一步提供有关材料。

通报还指出,梁某某存在销售大量涉嫌无证生产的酒类产品等问题。

截图来源:乐从发布

来源:网信佛山微信公众号、长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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